中評社香港1月7日電/據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消息:日前,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對黃河農村商業銀行原副行長、黨委委員賀立仁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賀立仁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收受禮金。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賀立仁作為黨的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自治區黨委常委會議批准,決定給予賀立仁開除黨籍處分;由黃河農村商業銀行按規定解除賀立仁勞動合同;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