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長的一片反對聲中,一位女大學生父親微弱的認同聲顯得尤為突出。他說:“從法律的觀點出發,我認為沒什麼不可以,只要滿足《新婚姻法》的規定就沒理由反對,但我不支持我女兒這麼做,如果她真的願意我也不會干涉,但在她作這個決定之前,我一定會跟她把話說清楚,擺明利害關係。”
老師:個案對學校管理影響不大
“我覺得廣州大學在對待這名女生的態度上體現了人性化的理念,真正將學生當作一個主體而不是管理對象來看待,尊重了大學生作為一個成年人應享有的權利。”北京某高校大三鞠同學如是說。但她同時表示,自己不會選擇在大學期間結婚,因為那樣做太分散精力。一些學生家長則表現出了預料中的擔憂,學生的主要任務是學習,否則學校變成什麼了?
對於這種觀點的分歧,延安大學文學院輔導員胡樹飛老師認為,結婚生子是每一名適齡公民的基本權利,大學生也應該有,前提是要符合法律規定。既然這位學生有了理性的決定,學校就應該尊重這位學生的生育選擇權,採用疏導的方式而不是嚴格限制的方式。當然高校並不是鼓勵學生濫用此種權利,但對於學生個人而言。此舉肯定會影響學業,影響參加集體活動。
胡老師談道:“如果是個案的話,對學校管理造成影響不大,但如果是大範圍的存在,就會導致學校管理上的諸多問題。”
專家:大學生應加強角色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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