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學經管學院教授趙堅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表示,目前,在鐵路貨運接連下降的情況下,客運收入的開發顯得更為重要,鐵路部門開發票面廣告價值主要是為了增加收入,彌補不斷增加的負債和虧損。
著名維權律師邱寶昌表示,車票是旅客上車的憑證,憑證裡面涵蓋了和旅客出行有關的必要信息,現在印刷廣告,肯定不是車票必需的。但是,只要經過主管部門的批准,法律上並沒有禁止。
邱寶昌認為,面對發行量可能在20多億的廣告火車票,廣告的內容和印制的大小都需要鐵路部門的嚴格把關。如果因為印制廣告而影響了旅客獲知的出行信息,或者給旅客帶來閱讀必要信息的不便,就會損害消費者的利益。同時,他還建議可在部分火車票票面上印制公益廣告。
新聞內存
鐵路廣告位正在全面開放
2013年中國鐵路總公司正式組建,我國鐵路正式走入政企分開的快行線。企業化運作以來,鐵路總公司和各地鐵路局紛紛推出新政接軌市場化,與鐵路有關的“空位”也開始被花花綠綠的廣告占據。
列車“冠名權”開放,普速列車的車廂外皮可以貼上廣告,車內的頭枕片、液晶屏都可以發布廣告;在車站,火車站的液晶屏、座椅、樓層空間也都成了廣告的必爭之地;如今,廣告也將走入旅客手中的小小車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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