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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媒體:取消晚婚假有違全面二孩政策本意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1-16 10:36:05


 
  一刀切地搞取消晚婚假,搞3天婚假,倒退回了之前的水平。即便按照1959年勞動部頒發的《對企業單位工人、職員加班加點、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間工資待遇問題的意見》:“工人職員請婚喪假在三個工作日以內的,工資照發;超過三個工作日以上的,其超過天數,不發給工資。”注意,婚假是可以超過3天的,只是不發工資而已;而依照如今的勞動合同法,超出婚假期的,不是“不發工資”這麼簡單,那是要算曠工,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是要丟飯碗的。

  這幾年“黃金周”頻頻變成“黃金粥”,帶薪休假、增加國民休閑時間,一直是決策層努力推進的:2008年的國務院《職工帶薪休假條例》、2013年《國民旅遊休閑綱要(2013-2020年)》……增加國民假期,既是發展之下的國民福利增長的必然,也是“供給側改革”所需,那麼為什麼還要減少中國人本就不長的婚假呢?

  從之前嚴格的計劃生育,到放開單獨二孩,再到全面放開二孩,人口政策的彎子的確轉得很大。希望全國各個層面,都能及時“切換”思路,不要延續之前那種思路,而是認真服務於新法鼓勵生育的政策,從休假權利和生育的大局出發,為民眾創造更多機會與可能。(作者系法律工作者)

  (來源:《新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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