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盯這批車已經盯了半年時間了,都是‘8·12’天津港(爆炸事故)中的受損車。按照拍賣公司的要求,5輛一組起拍,我們拍到的大切諾基的價格約為30萬~32萬元,現在打算以36萬元的價格出售。”天津的一家汽車銷售公司的張姓銷售經理告訴記者,“這次我只拍到了5輛,有的大買家一下子就拍走了100多輛。”
據了解,1月19日,在青島騰信汽車網絡服務有限公司舉辦的一場現場拍賣會上,約150輛Jeep大切諾基和牧馬人受損車輛,被分為30組進行拍賣,每組5~6輛,不長時間內就被各路商家買走。
現場發放的“殘值車拍賣會目錄”上詳細記錄了車輛車架號、受損程度等車輛信息。有多個車架號編碼均在克萊斯勒此前公布的“嚴重受損”車輛之列(其中包含2114輛銷毀車輛)。由此可以看出,這批受損車輛正通過拍賣渠道流向了市場。
在此前一天,即1月18日,在主營事故車、受損車輛的機動車網絡拍賣平台“博車網”進行的一場拍賣中,這批大切諾基和牧馬人也以16萬~19萬元的起拍價掛出,共計400輛車,很快也被悉數拍出。
據一位參與拍賣的汽車銷售商說,與他們簽署拍賣協議的是一家保險公司。
車輛拍賣後無售後保障
眼下,經由拍賣公司的渠道賣出的這批受損車輛,近幾日將相繼交付到各地的商家手中,一些車輛在加價4萬~6萬元不等後將被售出。但是,有商家明確表示,將不承擔這些受損車輛的“三包”質保等售後服務。
“一般受損車被拍賣走,要麼拆成零件使用,要麼修理後再當做整車來處理。”一位熟悉受損車輛拍賣的業內人士說,“如果考慮到對品牌的影響,整車廠也可以通過回購受損車輛,來減少大範圍的流入市場,但完全制止,很難做到。“這些車輛手續齊全,但是沒有售後服務也沒有質保,上牌和售後都得自理。”上述不願具名的銷售經理說,所謂“手續齊全”是指車輛的關單、商檢單和一致性證書都完好無缺。
但是,有了這些手續,在經過車輛修復和車檢後,即可以上牌。“即便是受損嚴重的事故車,只要車輛沒有達到報廢標準,在售出後和普通車輛區別不大,一樣可以上牌、上路。”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蔣蘇華說。
蔣蘇華同時表示,在銷售過程中,商家如果不對車輛受損的情況向消費者進行說明,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這種行為即構成“欺詐”,消費者有權通過法律手段進行維權;如果事先說明了車輛的真實受損情況,並與消費者簽署“免三包責任”的協議,一旦事後出現車輛質量糾紛,則由商家與消費者“自行協商解決”。
來源:京華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