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省部級幹部違紀原因已經明確
法晚記者注意到,十八大以來,至少有10位省部級幹部因為違紀遭遇“斷崖”處理,除了上述的三人以外,還有中央編譯局原局長衣俊卿,雲南省委原常委、昆明市委原書記張田欣,陝西省政協原副主席孫清雲,山東省委原常委、原統戰部部長顔世元,雲南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曹建方,黑龍江省副省級幹部付曉光,農行行長張雲等。
根據媒體報道,中央編譯局原局長衣俊卿因生活作風問題被免職,成為十八大後第一個因違紀被免職的中央部門“一把手”。
張田欣被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黑龍江省副省級幹部付曉光由副省級降為正局級;孫清雲的陝西政協副主席職務被免;顔世元從山東省委常委被降為副巡視員;雲南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曹建方被免職;中國農業銀行行長張雲級別已被降為正處;劉禮祖的政協江西省第十一屆委員會副主席職務被免。
在上述遭遇斷崖處理的10人中,通過官方的通報或媒體報道,有6人都可以找到原因,如趙智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私利,其行為構成嚴重違紀;張田欣失職瀆職造成國有資產損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私利;許愛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影響,為女兒、女婿在公務員錄用和職務晉升方面謀取利益等。
2015年9月,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在福建調研時曾指出,從嚴治黨要靠紀律管全黨,把紀律挺在前面要靠堅強的黨性和責任擔當。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要成為大多數;對嚴重違紀的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應當是少數;而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能是極少數。必須改變要麼是“好同志”、要麼是“階下囚”的狀況,真正體現對黨員的嚴格要求和關心愛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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