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底,西藏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綜合實現程度僅為65%,貧困成為制約西藏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重要指標。
為打贏脫貧攻堅戰,與全國同步實現小康。西藏自治區黨委、政府提出,在“十三五”期間,在我國現行標準下,西藏將確保69萬貧困人口全部脫貧,實現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區域性整體貧困全面解決,貧困發生率降至5%以下,貧困人口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長16%以上。
為實現這一目標,西藏各級扶貧部門提出將全力實施脫貧攻堅工程,把解決貧困群眾脫貧問題作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最突出的任務,堅持精准扶貧、精准脫貧,打造大扶貧格局,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
西藏自治區扶貧辦黨組書記苟靈說,從今年起西藏扶貧部門將把日喀則、昌都、那曲三個貧困人口占全區貧困總人口74.39%的地區作為扶貧工作重點,計劃通過項目、產業、安居、搬遷、就業、技能、援藏以及駐村扶持等手段,從根本上解決貧困人口的脫貧問題。
(來源: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