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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現場。(中評社 莊恭誠攝) |
中評社香港2月3日電(記者 莊恭誠)香港特區政府提出的高鐵香港段涉及196億港元的追加撥款申請,昨日在香港立法會工務小組委員會審議。截至下午4時半休會,有關申請仍然未能表決。香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會後表明,會將該申請直接提交本周五的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處理。財委會代主席陳鑑林已表示同意,並豁免須提前一段時間申請的條件。
香港立法會設有多個委員會,在不同領域履行職責。財務委員會下屬的工務小組委員會負責審核特區政府在基本工程儲備基金下,用於工務計劃及建造工程的開支建議,並就這些開支向財委會提出建議。而若政府希望將撥款申請繞過工務小組、直接提交財委會,除了需財委會主席批准,程序上還要提前六日通知,不過該通知時間亦可在財委會主席的同意下豁免。
張炳良:議而不決代價沉重
負責管理高鐵香港段工程的港鐵公司早前表示,如果追加撥款未能在本月內通過,高鐵工程就要在三月停工。
而根據港鐵和高鐵承建商簽訂的合約,最多容許工程停工六個月。這意味著如果本屆立法會(至今年9月換屆)無法在剩餘的時間批出有關款項,目前的高鐵工程合約就必須終止,而港府也要等新一屆立法會會期(今年10月)開始後,才能重新申請追加撥款。
據港府推算,這將令高鐵的超支費用進一步擴大到282億港元,總造價則相應上升至932億港元,同時先前預計工程將延期至2018年第三季度完工的時間亦無法守住。
張炳良坦言,在工務小組委員會尚未完成審議前,便將項目直接提交予財委會審議,並非特區政府的一般做法,但目前情況實在非常迫切。他認為,唯有這樣做,才能在現實情況限制下,避免高鐵工程停工和一系列的後果,而這也是權衡利害的結果。
張炳良還表示,自己作為局長,有責任維護公帑和社會整體的利益。他說:“高鐵工程項目的追加撥款若持續議而不決,對社會將造成沉重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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