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提倡和鼓勵離退休幹部黨員在黨組織內部開展互助關愛、傳遞溫暖活動。
六是明確規定離退休幹部黨員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參加宗教活動,堅決與邪教組織作鬥爭,並注意把黨員參加某些民族風俗活動同信教區別開來。
“讓老同志安享幸福晚年,始終是我們義不容辭的政治責任。”中央組織部負責人指出,《意見》要求,切實落實“三個機制”,即離休幹部離休費保障機制、醫藥費保障機制、財政支持機制。健全中央企業資金保障幫扶機制,下級企業對離休幹部離休費、醫藥費及生活補貼無法完全保障的,由上級企業給予幫助。地方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離休幹部的離休費、醫藥費及生活補貼,現渠道無法完全保障的,由上級企業或者單位主管部門給予幫助,上述渠道無法解決的,由同級財政負責保障,同級財政有困難的由上級財政幫助解決。
《意見》還要求,地方國有改制和破產企業離休幹部沒有明確服務管理機構的,由企業主管部門或者所在地黨委和政府指定的機構負責,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保障。《意見》提出要逐步提高離休幹部離休費和公用經費、特需經費標準。
在加強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方面,《意見》強調要建立健全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縮短醫藥費報銷周期,推進醫藥費異地直接結算。逐步提高行政事業單位退休幹部公用經費標準,通過列入同級財政或者單位預算等方式予以保障。
此外,《意見》還提出要加大特殊困難離退休幹部幫扶力度,對身患重病、失能、高齡等有特殊困難且符合條件的離退休幹部,給予更多關心照顧。
《意見》強調,要確保離退休幹部工作的機構編制穩定,工作經費、服務用車等與承擔的任務相適應。同時,全面實行地方各級黨委老幹部局局長兼任同級黨委組織部副部長。
來源:澎湃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