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冠金龍大樓倒塌後,日前也曾有居民怒控承租該大樓1樓店面營業的燦坤3C,為增加賣場面積,擅自拆除間隔牆及棟柱。對此,燦坤特別發表聲明指出,2004年11月承租維冠金龍大樓1至3樓的店面時,完全承接房東所提供的店面,沒做任何梁柱結構的整修或異動,強調自己也是受災戶,盼檢調釐清責任。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陳建弘表示,偵辦維冠金龍大樓倒塌案的專案小組,早已得知此事,並列入偵查方向之一,未來將根據土木技師現場鑑定的結果,再決定下一步的行動。
燦坤聲明 沒整修異動
燦坤協理林彩莉表示,自2004年11月起承租維冠大樓1、2樓至今,從未更動建物結構,也無權變更,地震後至今與房東間並未連絡,一切靜待檢調調查,若確定是房東變更結構釀災,不排除求償,未來拓點承租商場會更加留心賣場結構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