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嚇不足 削司法權威
更重要的是,當社會大眾看到這樣的暴力行為只獲輕判,將導致更多人更加肆無忌憚假正義之名來進行破壞,法庭判刑不但起不到應有的阻嚇作用,反而令這些人覺得所付代價不高,而肆意妄為。
誠然,在大規模示威的混亂場面,莫說搜證,連認人都難,尤其是不少衝突在黑夜發生,而待處理的案件又山積,要又快又准把案件提上法庭,符合刑事案的定罪標準,極不容易。法官判案時,不可能偏離寧縱毋枉的重要原則,量刑也須依從法律而不應過度“用重典”。
但是,如果法庭量刑遠比社會合理預期為低,也與罪行嚴重性不成比例,收不到足夠阻嚇作用,將令這類案件愈來愈多,暴力程度也愈來愈高,那就會動搖大眾對司法制度、維持社會安定和保障市民安全的信心,最後動搖法治的根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