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提示
不宜妊娠的疾病
劉凱波(北京婦幼保健院圍產保健科副主任):
育齡婦女在準備懷孕前要根據自身年齡、身體等情況,主動進行孕前優生健康檢查,確定是否適宜懷孕。不宜妊娠者應遵醫囑盡早結束妊娠,以免危及生命安全。
心臟病變嚴重;有過心力衰竭病史,出現胸廓畸形嚴重、心臟明顯肥大、肺活量低於1000毫升者;紫紺型先心病(右向左分流型)或肺動脈高壓,伴咳血者;聯合瓣膜病變,感染性心內膜炎或心肌炎未經治療者;心電圖顯示嚴重心率失常、心室肥厚、心房纖顫、重度房室傳導阻滯、心動過速難以控制者;未經手術糾治的心臟病患者,或雖手術未能改善心功能者不宜妊娠。
肝硬化失代償(肝硬化晚期的一種症狀),慢性腎臟疾病伴嚴重高血壓、腎功能不全,嚴重心血管病變的糖尿病患者,重度再生障礙性貧血,以及有生命危險的惡性腫瘤患者等也不宜妊娠。
(來源:《北京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