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免除學雜費
名詞解釋:學雜費包括選課費、教材費、課本資料費、住宿費、水電費、服裝費等各項代收費,以及證件工本費、重修費、補考費、學籍異動費、畢業電子註冊費等。
河北、山西、吉林等18個省的“十三五”規劃建議中提出“中等職業教育免除學雜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普通高中免除學雜費”。不少網友反饋,這是惠及民生的大好事,網友“小提包”表示,提升人口素質,應從教育入手,更應從給百姓提供免費的教育入手。
江蘇、河北、湖北、陝西、貴州分別將“免除經濟困難學生普通高中學雜費”納入今年工作計劃中。
江蘇提出,從秋季學期起,實現全省中等職業教育免除學雜費全覆蓋,率先對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普通高中免除學雜費。河北、湖北、陝西也提出,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普通高中免除學雜費。陝西還將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省內高職院校學生免學雜費和書本費。
貴州也提出今年要辦好“十件民生實事”,包括壓縮6%的行政經費用於教育精准扶貧,對16.65萬建檔立卡農村貧困家庭學生上高中、大學免除(補助)學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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