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房地產庫存壓力,各地政府,尤其是二三線城市較多的省級政府紛紛“出招”。
中國青年報記者梳理各省級政府關於房地產去庫存的政策後發現,甘肅、四川、山東、山西、浙江、陝西等地紛紛召開了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會議,討論“去庫存”問題;福建、江西、內蒙古等地則以省級政府文件的形式,專門出台化解房地產庫存的文件;山東、海南等地專門印發房地產“去庫存”工作的通知或意見。
在今年的地方“兩會”上,在26個省級政府工作報告中,“去庫存”共出現41次,其中,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湖北、貴州、雲南、陝西、新疆等13個省(區市)把去庫存列入了2016年的政府工作安排之中,且大多與“去產能、去杠杆、降成本、補短板”等共同出現。
“開流”與“節源”
中國青年報記者梳理發現,在“去庫存”、穩投資的房地產“保衛戰”中,不少地方政府都在房地產政策領域通過“增量節源,存量開流”的方式推進去庫存行動。
海南是目前對房地產經濟依賴度高,且房地產庫存量大的省份。2015年,房地產占該省固定資產投資超過一半,並仍呈上升趨勢。截至去年年底,海南商品房庫存量約為4100萬平方米,消化期約為50個月,其中商品住宅庫存消化期約45個月,均明顯高於全國平均水平。
針對這一情況,海南對房地產庫存的增量部分實施“節源”。
2月23日,海南省發布《關於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提出加強商品住宅用地計劃管理和規劃審批調控,合理控制商品住宅增量。對該省商品住宅庫存消化期超過該省平均水平的市縣,暫停辦理新增商品住宅(含酒店式公寓,下同——記者注)及產權式酒店用地審批(包括農用地轉用及土地徵收審批、土地供應審批、已供應的非商品住宅用地改為商品住宅用地審批、商品住宅用地容積率提高審批),暫停新建商品住宅項目規劃報建審批。
同樣在供給側對房地產庫存採取管控手段的,還有寧夏。
2015年11月,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出台《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嚴控住房用地規模,對閑置房地產用地面積超過已批准總面積10%的地區,不再增加房地產新增用地指標;房地產企業銷售面積達不到可售總面積50%的,不再審批新的樓盤項目。
如果說海南、寧夏等地對房地產庫存增量部分的管控措施是“節源”,那麼甘肅、四川等省份實施的打通商品房與保障房的通道、鼓勵農民工進城購房等措施,則是在庫存的存量部分“開流”。
打通商品房和保障房的政策通道,是各地政府推進去庫存工作的一項重要舉措。
甘肅計劃今年把4.6萬套保障房中的3.3萬套保障房用於從存量商品房中回購。福建省明確表示不再新建公租房。安徽省要求確保貨幣化安置比例不低於50%。山西要求商品房庫存較大的市要達到80%以上。青海省政府工作報告中也提出,要打通商品房和保障房政策通道。河南則出台新政策探索“租售並舉”,規定公租房承租對象租住一定年限後,符合規定的可選擇申請直接購買所租住公租房。
此外,也有不少省市對棚戶區改造工作提出了貨幣化安置的要求。江西要求在2016年,市、縣棚改貨幣化安置比例不得低於50%,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貨幣化安置比例力爭達到100%;內蒙古則鼓勵被徵收人選擇貨幣化方式進行安置,規定凡市場上商品住房存量較大、可以滿足安置房源要求的地區,一般不再審批新的商品住房開發項目。
推進戶籍制度改革,鼓勵農民進城購房成為各地“去庫存”的另外一項重要手段。在地方兩會的政府工作報告中,上海、河北、吉林、四川等地都提出深化戶籍制度改革,鼓勵農民進城購房,河南省政府工作報告也提出,鼓勵農民進城購房,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
對農民進城購房做出較為系統規定的是福建省。為進一步鼓勵農民進城購房,2月19日,福建省政府發布的《關於化解房地產庫存的若干意見》提出要落實戶籍改革方案和居住證制度,簡化農業轉移人口購房落戶手續,政府可與房地產開發企業聯合給予農民購房現金直補,並對購房農民的子女教育等問題作出了詳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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