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關注群眾期待,努力推進民生改善。堅持履職為民,謀利民之策,獻安民之計,促惠民之舉。持續關注區域性整體脫貧問題,圍繞寧夏、貴州和秦巴山區等集中連片貧困地區發展進行跟蹤調研,開展協商座談。緊扣教育、醫療、就業、環保等熱點問題開展視察調研,就鄉村教師隊伍建設、高校辦出特色、創新人才培養、國家實驗室建設、發展特殊教育、仿制藥質量、中醫藥發展、轉基因農產品安全、農村環境污染治理、殘疾人權益保障等獻計獻策。著眼更好滿足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圍繞發揮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作用、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保護等調研議政。組織委員和專家深入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通過物資捐贈、知識講座、慰問演出、義診會診等形式,為群眾送上真情關愛。編報社情民意信息797期,受理委員和社會各界人士來信8.8萬餘件、來訪255批次,認真反映群眾訴求。
(五)廣泛凝心聚力,促進民族團結、宗教和睦。貫徹落實中央民族工作會議、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談會精神,自覺用中央精神指導政協做好民族和宗教工作。參加慶祝西藏自治區成立50周年活動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成立60周年活動,深入企業、社區、學校、農牧區和寺廟,開展慰問看望、政策宣傳、座談交流等活動,更好發揮少數民族界、宗教界委員橋梁紐帶作用,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鞏固維護祖國統一和促進民族團結進步基礎。聚焦影響和制約民族地區發展突出問題深入調研,就川藏大通道建設、包蟲病防治、少數民族醫藥傳承發展、少數民族優秀傳統文化保護等提出建議,推動相關政策出台。召開少數民族界、宗教界委員反映社情民意座談會。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就《宗教事務條例》實施情況及宗教房產政策落實、宗教慈善事業發展等建言獻策。
(六)密切聯誼交流,共同致力實現祖國統一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針,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及時向港澳委員通報內地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和政協工作情況,組織港澳委員就加強蘇澳和豫港交流合作、構建東部絲綢之路經濟帶、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等赴內地考察,為港澳與內地融合發展提出意見建議。加大對港澳青少年工作力度,組織以港澳政協委員為主導的青年社團代表到內地進行體驗式學習考察,讓他們親身感受國家發展成就,增強國家意識。堅持“九二共識”的共同政治基礎,以科技、法律、文化交流為紐帶,加強同台灣島內有關社會組織和團體溝通合作,推進全國政協委員與台灣民意代表機制化交流,針對台資企業在大陸經濟轉型升級中遇到的新問題等開展調研協商,為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匯集力量。深化與海外僑胞和歸僑僑眷團結聯誼,邀請海外僑胞列席政協會議、參加政協活動,圍繞中高端留學人才回國創業等調研考察。
(七)深化對外交往,營造國家發展良好外部環境。按照國家外交工作總體部署和政協工作重點,務實開展高層交往,積極宣傳“中國夢”和“一帶一路”願景與行動,宣傳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增進國際社會對我國國情、政治制度和人民政協的了解,深化與有關國家雙邊關係,推動重要領域務實合作。有序開展公共外交和人文交流,加強同外國政治組織、經濟社會團體、主流媒體、智庫和民眾的友好往來。召開國際形勢分析會,就建立新型國際關係、國際和地區熱點問題、做好對外交往工作等建言獻策。圍繞深化“十三五”時期對外開放,提升長江經濟帶開放型經濟水平,擴大沿邊開放、建設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等開展專題調研,為形成全方位對外開放新格局提出建議。加強中國經濟社會理事會與相關國際組織聯繫,支持中國經濟社會理事會、中國宗教界和平委員會就涉藏涉疆等問題開展工作,為維護和捍衛國家核心利益發揮了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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