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上述思考,李崴提交了《有關中國國籍優先的提案》的提案,建議重新審議和修改國籍法,删除 “取得外國國籍的中國公民將自動喪失中國國籍”的相關規定,讓海外華人本人、配偶、父母、祖父母曾擁有中國國籍的,均可自動獲得中國國籍;除非本人主動放棄,中國國籍永遠有效。並希望以此彰顯中國主權,維護國家安全,凝聚民族向心力,保障海外華人權益,吸引海外人才。
但是,李崴在提案中也設計,一旦國籍法進行修改後,則“擁有外籍的中國國籍者”,在中國境內不得享有選舉、投票、擔任公職等政治權利。
此外,仍具有中國國籍者,在入境中國時應使用中國護照。中國政府對其國籍的認定“以中國國籍為優先”,不承認其外國護照的有效性。據此,中國國籍者即使取得外籍,只要未正式放棄中國國籍,在中國境內不得享有外國領事保護。這將使中國政府和法律對相關人員的管理更有保障,有助鞏固國家安全。
李崴指出,從世界經驗來看,除中國、印度、日本等少數國家外,世界大部分國家,都沒有規定本國公民入外籍之後將自動喪失本國國籍。而中國也是聯合國安理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中,唯一有這條規定的國家。
“實際上,目前世界上大部分國家普遍接受多重國籍。”李崴介紹,為了方便公民在海外旅行和經商,如愛爾蘭等國家,甚至還鼓勵本國公民在保留本國國籍的同時取得外籍。此外,以色列、哈薩克斯坦等國也出台法律,鼓勵海外國人自由返回祖籍國,並大量吸引和安置了海外國人。
相對而言,中國自2004年起,為吸引外籍人士實施的“永久居留證”制度,其門檻過高,受益者年均不過幾百人,無法適應目前的對外交往形勢。
李崴說,中國社會長期以來視人口為負擔,而非貢獻者。但無論從經濟發展、科技進步、國力競爭還是文化傳承來看,一個國家最寶貴的資源就是對其擁有認同感和歸屬感的人民。他指出,如何修改國籍法,涉及到中國人的自我定義。李崴認為,“讓‘中國人’的法律概念覆蓋更為寬泛,只會拓展中華民族的影響力,強化中國的國際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