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正是從這個角度看,鄭州市衛生監督局向鄭州市第二中醫院下達的整改意見通知書,要求醫院就存在的不規範行為作出限期整改的處理決定還是太輕飄了些。對手術台就地加價這種“逆天”所為,只是把涉事醫生停職檢查,只是退費了事,只是限期整改,而既無醫院主要負責官員擔責,也沒有讓涉事醫院感覺到“不值得”,這就不會起到什麼警示意義。
從鄭州第二中醫院的善後處理看,其對性質如此惡劣的手術台上加價行為辯護有加,而基本沒有認識到其危害所在。據上述報道,接到在手術台上被屢次加價的女士舉報,鄭州市衛生監督局現場檢查發現,該女士當天看病實際發生的費用還不足3000元。對此,鄭州市第二中醫院院長陳憲忠則辯護說:“6000多元的治療費不僅是當天治療的費用,還包括一個月內的後期治療項目”。這個院長繼而辯護說,後期項目的費用之所以在手術進行當中、在實際存在脅迫病人的情況下收取,則“是為了防止患者後期不來治療了”……
看看,這種手術台加價的行為,到了院長口中,不過是提前收了點費而已。這真叫黑。
(來源:光明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