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3月19日電/緬甸總統選舉已經塵埃落定,新當選總統吳廷覺成為被提及頻次最高的緬甸政治人物,甚至超過了全國民主聯盟(民盟)主席昂山素季。
新華網報道,緬甸政治情況特殊,昂山素季本人受憲法限制,暫時無法出任總統,因此民盟推舉的吳廷覺從某種意義上說,確實是代昂山素季出任總統。
但應該注意的是,吳廷覺的當選,經過合法程序,通過審查並且憑借最高得票數當選,他所擔任的不是代總統職務,而是憲法賦予的總統職責,是緬甸聯邦的國家元首和聯邦行政長官。
緬甸現任總統吳登盛任期將於3月底結束,總統權力和政府權力交接儀式暫定於3月30日舉行,吳廷覺領導的新一屆政府將於4月1日正式履職。
【最高權威】
緬甸現行憲法規定,總統和副總統任期均為5年,均有在任期內辭職的權利。總統和副總統任期均不可超過兩任。總統也可能受到彈劾,條件是出現嚴重叛國、違反憲法條款、瀆職、不再符合憲法描述的總統資格、無法行使法律賦予的職責等情況。
換言之,在現行憲法不變的情況下,如果吳廷覺身體尚可,又沒有可導致遭彈劾的情況發生,只要他不主動辭職,他都是緬甸總統。
總統為聯邦元首和聯邦行政長官,擁有在緬甸聯邦、省、邦的行政權。總統對聯邦議會負責,副總統對總統負責並通過總統對聯邦議會負責。總統還將領導擁有11名成員的國防安全委員會。
【組建內閣】
作為聯邦政府首腦,總統負責組建聯邦政府。這是當選總統後的第一件任務,吳廷覺在當選總統兩天後,於17日向聯邦議會提交了組建政府計劃和除國防部、內政部、邊境事務部之外的18名部長人選名單,但名單尚未公開,預計將在議會討論後公佈。
吳廷覺提交的組建政府計劃與現政府相比,對政府部門進行大幅度刪減和合併,將現有36個部門縮減至21個。
聯邦議會18日就吳廷覺提交的政府組建計劃展開討論。聯邦議會議長曼溫凱丹隨後宣佈,吳廷覺將於21日就該計劃進行解釋,聯邦議會議員將對這項計劃進行表決。緬甸憲法規定,聯邦議會一般不應拒絕總統提名的人選,除非議會能證明某個人選不符合聯邦部長資格。
【各項職責】
在外交方面,總統有權在聯邦議會批准的情況下與外國建立或中斷外交關係。但在某些要求立即行動的情況下,總統在與國防安全委員會協商後可以中斷與任何國家的外交關係,事後將這一行動向聯邦議會提交表決。
在內政方面,總統有權任命或解除公共服務機構負責人職務。除聯邦預算外,總統可以在聯邦議會休會期,頒布需要立即執行的行政事務法令,但需盡快取得聯邦議會批准。
軍事上,如果緬甸遭到入侵,總統在與國防安全委員會協商後有權採取軍事行動。在議會同意情況下,可以宣戰或講和。
總統或副總統不可以擔任任何議會(人民院、民族院或省邦議會)議員,如果原本是議員,在當選之日起被視為辭去議員職務;總統或副總統也不可以擔任其他公共服務機構職位或領取報酬的其他職位;如果總統或副總統來自某個政黨,自當選之日起不得參加黨派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