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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廢止老辦法,給出租車改革鬆綁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3-23 10:45:41


  中評社北京3月23日電/3月21日,住建部與公安部聯合發布廢止《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的決定。這一決定來得突然,耐人尋味。

  《管理辦法》頒布的時間是1998年,那是中國進入機動化社會之前,如今形勢已經大不相同,在私家車已普及至尋常百姓家庭的背景下,出租車已經完全失去昔日“貴族”身價,成為滾滾車流中的普通交通工具。《管理辦法》中的一些規定,已與社會發展相脫節。出租車定位已不再是“公共交通”,而是私人個性化出行的方式。私人個性化出行,有沒有必要實施統一管理?我看未必。

  網絡約租車這種新形式的出現,已經徹底改變了市場形態。對此,《管理辦法》更加不適用。2015年10月交通部《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出台後,基本思路就是按照管理傳統出租車的方法來制約網絡約車,以至於套用傳統出租車的運營模式,比如要求網絡約租車的使用年限與傳統出租車完全相同,統一標識,打印發票,甚至在傳統出租車司機與出租車公司都尚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卻要求網絡約租車司機與網絡平台簽訂勞動合同,等等。這樣的《管理辦法》如果繼續存在,必然會成為出租車管理體制改革的阻力,更難以規範網絡約租車。

  3月1日,國家發改委等10個部門發布的《關於促進綠色消費的指導意見》提出,支持發展共享經濟,鼓勵個人閑置資源有效利用,有序發展網絡預約拼車,大力推動企業增加綠色產品和服務供給。這是在交通部《徵求意見稿》出台後,第一次看到來自國家部委對網絡約租車的正式表態,其與交通部《徵求意見稿》中傳出的信息多有差異。

  今年兩會期間,交通部長也改變了去年人大開會時“永遠不允許私家車當專車運營”的表態,轉而“鼓勵網約車新業態的創新和規範發展”、“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的需求”,也就是說,私家車通過合法程序轉換身份後可以從事營運。這就需要重新立法,規範網絡約租車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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