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美籍無法引渡
不過律師鄭光婷說,若台通緝翁啟惠,台美並無簽署引渡協定,美方不會引渡翁回來受審,但翁案的追溯時效應高達30年。
律師沈孟賢說,《證券交易法》規定,在影響公司股價的消息明確後,但未公開前和公開後18小時內,獲知內線消息者不得買賣股票。翁女在浩鼎收到解盲報告且未公開前出脫10張股票,如是獲內線消息,將涉刑責最重10年的內線交易罪。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昨在“立法院”質詢時質疑,翁女賣股時人在國外,是誰下的單?“金管會主委”王儷玲說,誰幫翁女下單,已將資料移送檢調,且連同全案解盲前借券(放空)、前10大股東資金流向等,已一併提供檢調,案由包括調查“內線、炒作和圖利”3方向。
浩鼎昨表示,司法調查部分不便說明,但開內部會議時股市已收盤,一切合法。至於浩鼎先前被爆、現任董事長張念慈曾遭疑將30萬美元資金轉投資翁啟惠在美國的實驗室,浩鼎強調,此案經美國司法部及證管會調查後,均無不法。
“銓敘部長”張哲琛昨說,翁在海外請辭不成,之後一定要有請假程序,若不回台會成為“政治問題”。“中研院”副院長王惠鈞昨說,浩鼎風波已重創台灣生技業,“翁院長被渲染成好像有什麼利益,其實完全沒這回事!”
網友昨質疑翁啟惠是否“要落跑”、“一開始未說明家人有持股,又以“中研院”長身分發言意圖影響股價”。但也有網友認為此案是政治鬥爭,“翁啟惠或許沒做好利益迴避,但似乎也沒違法。”有“中研院”員工指出,翁的女兒擁有大批浩鼎股票“形象比較不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