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目前看,打擊醫鬧是對醫患雙方都有利的事,而明確“醫療糾紛責任認定前不得賠錢息事”,有利於遏制醫鬧的發生和擴大。這裡不是說不要賠錢,而是要不要賠錢?怎麼賠錢?賠多少錢?要有規矩規範,不能隨心所欲、沒有章法。事實已經證明,世上沒有不透風的墻,息事寧人永遠不得安寧。只有把醫療糾紛納入制度化的軌道,講規矩講規範,才能得安寧。
現代社會是一個講規則的社會,有兩個表現,一是有地方說話,二是有話好好說。第一個主要講醫院,指向的是維權通道問題;第二個主要講患者,指向的是合法合理維權問題。真正實現了“有地方說話”“有話好好說”,這樣才能保證醫療秩序,維護醫生和患者的共同利益。
(來源:《法制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