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8日電/今日起,中國開始執行新的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稅收政策。這項旨在調整進口跨境電商與一般貿易稅負不公平的新政終於“靴子落地”。
新華社報道,業內人士認為,雖然中國跨境電商沒有了“免稅紅利”,但隨之而來的將是整個行業的重構和規範,進而推動中國外貿格局的改變。
在歐洲貿易中心副總經理杜健看來,跨境電商和一般貿易最大的差別有兩個:稅收和準入制度,稅改後兩種模式融合,正在回歸一般貿易。
根據之前的規定,中國企業從幾個可以開展保稅進口的試點城市保稅進口商品,絕大部分只徵收10%的行郵稅,且低於50元稅額的予以免稅。3月24日,財政部會同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出台新政,明確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將不再按郵遞物品徵收行郵稅,而按照貨物徵收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取消免徵稅額,並設定單次和年度交易限值。
跨境電商稅改新政執行後,行郵稅作為一個稅種並沒有消失,對於個人自用、合理數量的進口商品仍然適用,新政對其進行了同步調整,使得“各稅目商品的行郵稅稅率與同類進口貨物綜合稅率大體一致”。
財政部等11部門7日正式公佈《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1142個8位稅號商品榜上有名。天津市濱海新區中心商務區管委會副主任史繼平認為,“正面清單”的出台恰恰表明,不是所有的進口商品都適合走跨境電商的途徑,以“稅改”為契機兩種貿易模式的融合更多地體現了對一般貿易的回歸。
天津電子商務協會秘書長張岳表示,跨境電商的興起是全球貿易模式發生改變的體現,其本質是打破、拉平舊有貿易模式的中間環節,依託網際網路的跨境電商的實質是用網際網路直接連接供給側和需求側,重構了信息流、資金流和物流,為一般貿易提供了一種新的思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