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明確,本市將向不孕不育等生育困難人員提供必要的輔助生殖技術服務。加強產科、兒科建設,提升孕產婦和新生兒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同時,加快產科、兒科醫生、助產士及護士人才培養,合理確定婦幼保健和助產等服務價格,在薪酬分配等方面向產科、兒科和婦幼保健服務人員傾斜。
此外,北京市將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問題,依法嚴厲打擊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行為。同時,依法保障女性就業、休假等合法權益,依法支持女性生育後重返工作崗位。
根據人口變動等情況配置資源
為應對“兩孩”來臨,北京市將推進基層衛生服務機構婦女保健、兒童保健規範化門診建設,實現城鄉全覆蓋。
此外,根據生育服務需求和人口變動情況,還將合理配置婦幼保健、兒童照料、學前和中小學教育、社會保障等資源,滿足新增公共服務需求。
調整和落實教育類公共服務設施配置指標,增加學前及義務教育學位。
結合北京市副中心和重點新城建設,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舉辦中小學校、普惠性幼兒園和非營利性婦女兒童醫院等,加快提升衛生、教育等公共服務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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