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兩個孩子年齡差距太大,中國版的孩子已10周歲,美國版至多3歲。如果做對比實驗,就應設置完全一樣的人物條件和場景,而不是在中國搞“綁架”,在美國玩“拐騙”。
依據一個簡單的街頭實驗,來判斷中美社會以及中美公民的公德素質等,這本身就存在偏頗,並不可行。正如一起善事不能證明社會沒有惡,一例惡行不能掩蓋人間真愛普遍存在一樣,用簡單的實驗獲得一個簡單結論是非常可笑的。
這樣的測試還是不要的好,其不僅無助於改善社會氛圍,還會給公眾造成“狼來了”的假象——當人們習慣了這是一種實驗後,一旦真的綁架行為發生時,反而沒有人伸出援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