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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榮民服務處開辦職涯輔導,許多著軍裝的阿兵哥也來參加,對於退伍後的工作提早準備。(中評社 黃文杰攝) |
中評社桃園4月15日電(記者 黃文杰)台灣提到“榮民”兩個字,馬上聯想年紀很大,行動不便,逐漸凋零,不過自從馬政府開辦新制募兵,除了十年以上志願役拿到榮民證,現在更有四年以上、未達十年役期,這群被視為“菁英榮民”,也已經開始受到榮民服務處的照顧。
桃園市榮服處上午在榮服處大廳與桃園市政府,共同舉辦就業徵才活動,短短1小時即有逾6百人湧入,榮民眷踴躍參加氣氛熱烈。
其中40餘位募兵制志願役士兵著軍裝到場,成為活動現場另一個注目的焦點,除了接受職涯規劃輔導,也設攤由專人進行諮詢解惑,直接與廠商協談媒合,希望讓他們無後顧之憂。
目前桃園市居住4萬1千餘名榮民,加上榮眷約35萬餘人,過去外界認為榮服處照顧的對象,多半是高齡80、90歲的老榮民,甚至百歲人瑞,不過這個“景象”已經開始翻轉與改變。
尤其馬政府將服役4年以上,未滿10年志願役退役官兵,本身雖然沒有拿到榮民證,不過這群菁英榮民納入就學就業等輔導服務,桃園市榮民服務處總幹事張揚興說,未來服務人力可能不足。
為了逐年推動全面募兵制,退除役官兵分級將擴大為“兩類四級制”,未來即使未達榮民標準,但服役四年以上志願役退伍人員,都可依四年以上、未達十年役期,享有不同比例或期限金額補助、費用減免及其他服務。
服役四年以上的志願役退除役官兵,將分為“兩類四級”。
第一類是領有榮民證的榮民,現有權益完全不變;第二類則是一般退除役官兵,服志願役四年以上、未達十年依法退伍除役,且未領有榮民證者。
在四級制上,第一級為服役十年以上,指的就是榮民;第二至四級則是指服役八至十年、六至八年以及四至六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