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23日電/根據國家工商總局商標發布的公告,從昨天起,出具商標註冊證明的方式將改變,實現立等可取。
據了解,根據這份《關於改進出具商標註冊證明方式的公告》,商標局提出了4項改進措施,分別是在商標檔案打印件上加蓋專用章證明商標註冊;申請人提交身份證明文件和商標註冊號即可辦理;在商標註冊大廳直接辦理,立等可取;通過郵寄辦理的,提交身份證明文件和商標註冊號,商標局在5個工作日內辦結寄出;費用比照檔案查詢規定,不予收取。
商標局在公告中指出,由於出具商標註冊證明的申請量激增和後續郵寄等客觀因素的影響,導致商標局出具該證明的周期延長。為更好地向申請人提供服務,商標局決定改進出具商標註冊證明的方式。
(來源:京華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