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23日電/昨天,北京市政府法制辦就廢止《北京市生育服務證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在首都之窗公開徵求意見。因《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實施,《管理辦法》已經沒有上位法依據,失去存在意義。徵求意見時間截至5月21日。
今年3月24日,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關於修改〈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並於同日公布施行。該決定明確規定,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不再進行審批;同時删去了“育齡夫妻生育子女,實行《生育服務證》管理,具體管理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條款。
市政府法制辦認為,《管理辦法》已經沒有上位法依據,失去了存在的意義。為維護法制統一,市衛生計生委根據規定,提請市人民政府廢止。
據了解,《管理辦法》自2000年3月8日由北京市政府頒布實施,並於2003、2006年對該規章進行了修改。昨天,北京市政府法制辦在首都之窗發布關於廢止《管理辦法》的決定(草案),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公開徵求意見時間為:2016年4月22日至5月21日。在此期間,歡迎社會各界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登錄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網站(http://www.bjfzb.gov.cn),在網站首頁左側的“法規規章草案意見征集系統”中對本草案提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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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登記如何辦
《生育服務證》廢止後,夫妻生育兩個以內子女的,實行生育登記服務制度。生育登記的辦理方式分為兩種:一是網上登記,登錄“北京市生育登記服務系統”(http://syz.bjchfp.gov.cn)填寫相關信息;二是現場登記,持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到一方戶籍地社區村(居)或鄉鎮(街道)填寫《北京市生育登記信息采集表》。
(來源:京華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