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劇赴監獄與貪官交流
要求參與紀委案件
既然是反腐題材的作品,貪官和紀檢人員這兩大主體必不可少。
陸天明聽說,如今每次辦理一個新的反腐案件,偵查組都要配備新的電腦和手機。偵案結束、數據備份後,所有的電腦和手機都必須銷毀。“不是簡單地拆掉,而是用機器絞碎。所以說,很多東西不是單靠想象就能得到的,必須深入體驗。”因此,他向中紀委提出,要深度接觸公安、紀檢、監察部門,採訪這些部門的人,了解這些部門的運作,並參與具體的案件偵破,同時允許他到監獄裡採訪落馬的貪腐高官。
周梅森也同樣與辦案檢察官、紀檢幹部、監獄幹警、服刑貪官等進行了“親密接觸”,進入包括秦城監獄在內的幾所監獄,一連生活了兩個多月,採訪了關押在監獄裡的貪腐官員。
據範子文透露,他陪同周梅森去了江蘇省的浦口監獄,跟監獄的幹警座談以及服刑的貪污賄賂罪犯進行交流。“當時有6、7個貪官,其中包括曾經的廳級幹部南京市鼓樓區區長。最讓我們意外的是,有些犯人提出來,2015年新的刑法修正案通過後,他們覺的自己虧了,50萬就被判了10年,別人可能是500萬。”(來源:搜狐新聞;作者:政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