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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主席習近平特使、國務院副總理張高麗22日在紐約聯合國總部出席《巴黎協定》高級別簽署儀式,並代表中國簽署《巴黎協定》。 |
中評社北京5月20日電/氣候資源是全球公共物品,應對氣候變化需要全人類的集體行動。2016年4月22日,《巴黎協定》高級別簽署儀式在紐約聯合國總部召開,175個國家領導人出席。《巴黎協定》提出了2020年後全球應對氣候變化、實現綠色低碳發展的藍圖和願景,以實現在2100年之前將全球平均氣溫較工業化前水平的升高幅度控制在2攝氏度範圍之內,可以說是人類氣候治理史上的里程碑,展示了人類應對氣候變化的決心。國家主席習近平特使、國務院副總理張高麗代表中國簽署了這一協定,並在《巴黎協定》高級別簽署儀式開幕式上做了“推進落實《巴黎協定》 共建人類美好家園”的重要發言,表示中國政府將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加快落實《巴黎協定》將藍圖化為實際行動,積極做好國內的溫室氣體減排工作,加強應對氣候變化的國際合作,讓全球看到了中國政府在應對氣候變化問題上的巨大決心、全球責任擔當,和中國人民一以貫之的言必信、行必果的態度。
中國政府在全球氣候治理體系中一直是責任擔當,積極推動達成和加快落實《巴黎協定》。中國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首批締約方之一,也是IPCC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發起國之一,一直是倡導建立公平合理的新型全球氣候治理體系的推動者,在推進全球氣候治理實踐中發揮了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
自2006年以來,積極推動中非在氣候變化和環境保護協作等領域的合作;2008年4月,中國和澳大利亞發表《關於進一步密切在氣候變化方面合作的聯合聲明》,強調發達國家在2012年後繼續率先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並協助發展中國家提高應對氣候變化的能力。2014年6月、11月,中國分別與英國、美國發布了《中英氣候變化聯合聲明》、《中美氣候變化聯合聲明》;2015年6月、11月,中國分別與歐盟、法國發布了《中歐氣候變化聯合聲明》、《中法元首氣候變化聯合聲明》,攜手巴黎氣候大會達成一項富有雄心、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就此多次與有關國家領導人發表聯合聲明,並於2015年11月29日出席巴黎氣候變化大會開幕式,系統闡述加強合作應對氣候變化的主張。
中國做出主動、積極的努力,為《巴黎協定》的達成發揮巨大的推動作用。中國政府在今年啟動了中國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基金,深化南南合作,協助其他發展中國家提高應對氣候變化融資的能力。
中國積極制定和實施符合國情特征的本土應對氣候變化的國家戰略,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建設取得舉世矚目的成就。
中國是最早制定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的發展中國家。2007年6月,中國政府制定了《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這也是全球發展中國家第一部專門性的應對氣候變化的國家方案;2008年10月,中國政府出台《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與行動》,制定了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路線圖,並每年都出台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與行動的年度報告,向各界展示中國的努力和進展;2009年5月,《落實巴厘路線圖——中國政府關於哥本哈根氣候變化會議的立場》,中國政府宣布2020年單位GDP碳排放相比2005年下降40-45%,並納入國家規劃;2013年11月,中國頒布了專門針對適應以後變化方面的戰略規劃《國家適應氣候發展戰略》。此外,中國政府還頒布了一系列專門的或者相關的應對氣候變化的規劃、方案等,落實氣候變化應對戰略與政策,如2014年9月出台了《國家應對氣候變化規劃(2014-2020年)》,提出了中國2020年前應對氣候變化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2015年6月,中國向IPCC提交了中國國家自主決定貢獻文件,成為第15個提交國家自主貢獻的締約方,明確了中國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達到峰值,並力爭盡早達峰等一系列目標,並提出了確保實現目標的實實在在的政策措施。
除了出台專門的應對氣候變化的戰略規劃、政策文件外,非常重視通過節能減排與碳減排工作的協同推進。《國家十三五規劃綱要》進一步提出了能源氣候方面更高要求的目標指標:單位GDP能源消耗年均累計下降15%,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年均累計下降18%。“十三五”規劃是一個典型的綠色發展戰略規劃,將應對氣候變化作為中國踐行國家綠色發展戰略的重要內容。
中國在減緩氣候變化的績效受到國際社會積極肯定,實現2030碳減排承諾目標仍然面臨重大挑戰。能源結構、效率、碳匯建設等是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內容,中國在近些年來一直在持之不懈地推進產業結構調整、節能與提高能效、優化能源結構、開發利用新能源、控制非能源活動溫室氣體排放、增加森林碳匯等,努力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在耶魯大學等單位發布的2016年全球環境績效指數排名中,中國減緩氣候變化的績效表現良好,在氣候和能源政策領域上的表現超過了加拿大。與其他同類發展中經濟體相比,中國是唯一達到減緩過去十年碳排放增長率的國家,中國通過大力整改高耗能企業以及發展可持續能源等努力,取得了能源效率的顯著提升,在全球發展低碳、低能耗經濟上起到了表率的作用,中國在應對氣候變化的努力受到了全球充分肯定。但是,中國的碳排放目前主要還是一種政府性推動行為,碳減排的市場經濟政策體系和系統完備的制度還未建立起來,這對2020-2030年如何更有效率地推進碳減排是一個巨大的挑戰。
為實現2020-2030年階段性碳減排目標,中國必須加快推進碳減排長效政策機制建設。中國實現2020年和2030年的碳減排目標還需要做很多工作,建立系統完善的碳減排長效政策機制是關鍵,以促進各方積極盡職履責,發揮市場力量。
一是需要加快氣候變化方面的立法工作,完善有關法律法規體系;二是需要加快制定碳排放清單,並要加強碳排放監測、考核與管理能力建設;三是建立健全碳定價機制,完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推進碳資產核算;四是盡快建立碳減排的經濟激勵政策機制,包括建立與財力匹配的碳減排投資機制,通過稅收減免優惠、補貼以及行業領跑者政策等催化低碳產品和技術創新進程,積極推進實施碳匯補償機制,促進增加碳服務供給能力;通過將基金、債券、信貸等金融手段引入到碳減排領域,建立碳金融政策體系,吸引社會資本的進入等;五是推進建立應對氣候變化的治理體系建設,推動落實各級政府的碳減排責任,發揮企業減排的主體責任,推進社會公眾積極自覺踐行綠色消費,購買低(零)碳產品和服務等。
(來源:中國網;作者:董戰峰 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