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善於從政治上看問題,站穩立場、把准方向。要始終忠誠於黨,不折不扣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從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終對組織坦誠,相信組織、依靠組織、服從組織,自覺接受組織安排和紀律約束;始終正確對待權力,立志為人民做好事、做實事,安分守己為黨工作;始終牢記政治責任,襟懷坦白,言行一致,自覺維護黨的形象。各級黨組織要把違反政治紀律問題作為紀律審查的重要內容,帶動其他紀律嚴起來,堅決維護黨的集中統一。
第四,堅持高標準和守底線相結合。全面從嚴治黨,既要注重規範懲戒、嚴明紀律底線,更要引導人向善向上,發揮理想信念和道德情操引領作用。“身之主宰便是心”;“不能勝寸心,安能勝蒼穹”。“本”在人心,內心淨化、志向高遠便力量無窮。對共產黨人來講,動搖了信仰,背離了黨性,丟掉了宗旨,就可能在“圍獵”中被人捕獲。只有在立根固本上下功夫,才能防止歪風邪氣近身附體。
各級黨組織要教育引導黨員、幹部堅定理想信念,堅持“三個自信”,堅守共產黨人精神追求,築牢拒腐防變思想道德防線。要關注黨員、幹部思想動態、工作表現,也要注意他們的生活作風和情趣,發現問題及時引導糾正。要完善幹部考核評價和選任辦法,既重能力又重品行,既重政績又重政德,使品德端正的幹部受到褒獎和重用、品行低劣的幹部受到警醒和懲戒。
四、積極探索強化黨內監督的有效途徑
對我們黨來說,外部監督是必要的,但從根本上講,還在於強化自身監督。我們要總結經驗教訓,創新管理制度,切實強化黨內監督。
堅持民主集中制是強化黨內監督的核心。當前,黨內集中不夠和民主不夠的問題同時存在。有的軟弱渙散,我行我素、各行其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落實不到位;有的獨斷專行,搞家長制、“一言堂”,個人凌駕於組織之上,黨內民主得不到充分保障,領導幹部特別是一把手的權力受不到有效制約。不能“你有你的關門計,我有我的跳墻法”。強化黨內監督,必須堅持、完善、落實民主集中制,把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有機結合起來,把上級對下級、同級之間以及下級對上級的監督充分調動起來,確保黨內監督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第一,完善監督制度,做好監督體系頂層設計。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管”和“治”都包含監督。黨委監督是全方位的監督,包括對黨員的批評教育、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工作,黨委要任命幹部,更要監督幹部。紀委監督重點是履行監督執紀問責的職責。黨內監督是全黨的任務,第一位的是黨委監督,不能一談到監督就只想到紀委或推給紀委。
我們黨的執政是全面執政,從立法、執法到司法,從中央部委到地方、基層,都在黨的統一領導之下。我國公務員隊伍中黨員比例超過80%,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中黨員比例超過95%。因此,監督國家公務員正確用權、廉潔用權是黨內監督的題中應有之義。要做好監督體系頂層設計,既加強黨的自我監督,又加強對國家機器的監督。
現行黨內監督條例,監督主體比較分散,監督責任不夠明晰,監督制度操作性和實效性不強。要圍繞責任設計制度,圍繞制度構建體系,強化上級黨組織對下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的監督,做到責任清晰、主體明確、制度管用、行之有效,並加強同黨內其他法規的銜接,把制度框架確立起來。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在問責方面查了一些典型,體現了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職必追究,推動了“兩個責任”落實。當前的一個問題是,抓安全事故等行政問責多、抓管黨治黨不力問責少,問責規定零散、內容不聚焦。要整合問責制度,健全問責機制,堅持有責必問、問責必嚴,把監督檢查、目標考核、責任追究有機結合起來,實現問責內容、對象、事項、主體、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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