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3日電/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環境保護督察的重要決策部署,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2月4日,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河北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並形成督察反饋意見。經國務院批准,督察組於2016年5月3日向河北省委、省政府進行了反饋。反饋會由趙勇副書記主持,周建組長通報督察意見,趙克志書記作表態發言,環境保護部趙英民副部長,督察組成員,河北省委、省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及各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等參加了會議。
督察認為,黨的十八大以來,河北省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對河北省的重要指示,認識到自身環境保護面臨的嚴峻形勢,科學實施大氣、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將環境保護工作擺上比較重要的位置,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積極成效。尤其是趙克志同志到任後,環境保護工作顯著加強,一批重要環境保護方案制度出台,為今後工作奠定了扎實基礎。
河北省圍繞環境質量“三年有好轉、五年大改善”目標,制定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環境目標評價方案和考核辦法,明確黨委政府目標責任。張慶偉同志多次專題研究環保工作,組織制定大氣污染防治50條措施,針對一些突出環境問題現場督辦落實。全省持續推進鋼鐵、水泥、電力、玻璃等四大行業大氣治理攻堅行動,在全國率先全面開展燃煤發電機組節能降耗和超低排放改造;開展白洋澱、衡水湖、北戴河近岸海域等環境綜合整治,推進京津風沙源治理、太行山綠化等生態建設。出台《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在全國率先實現省域縣級空氣監測站點全覆蓋;組建省市縣三級600餘人的環保警察隊伍,強化環保、公安聯合執法。圓滿完成亞太經合組織(APEC)會議和“九•三”大閱兵空氣質量保障任務。
與2013年比,2015年河北省11個地市空氣質量達標天數平均增加63天,重度以上污染天數減少44天,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下降28.7%,大氣環境質量持續穩步改善;全省地表水國、省控監測斷面劣V類水質比例基本持平,全省水環境惡化趨勢有所遏制。
河北省高度重視環境保護督察試點工作,按照邊督邊改要求,嚴查嚴處督察組交辦的群眾舉報案件,並向社會公開。目前31批2856件環境問題舉報已辦結,關停取締非法企業200家,拘留123人,行政約談65人,通報批評60人,責任追究36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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