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5月4日電/中國人民銀行、海關總署4日公佈公告,為進一步簡化審批手續,促進貿易便利化,決定開展黃金及黃金製品進出口准許證“非一批一證”管理試點工作。
記者從央行了解到,黃金及黃金製品進出口業務頻繁的法人可按《黃金及黃金製品進出口管理辦法》的條件和審批流程,申請“非一批一證”准許證。“非一批一證”准許證可在有效期內(自簽發之日起6個月內)、不超過規定數量和批次報關使用。海關在准許證正本背面“海關驗放簽注欄”內逐筆簽注核減進(出)口的數量,報關批次最多不超過12次。
新華社報道,公告顯示,實行黃金及黃金製品進出口“非一批一證”准許證管理試點海關為北京、上海、廣州、南京、青島、深圳海關,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其他海關,仍按照現行規定辦理。
中國對黃金及黃金製品進出口實行准許證制度。黃金及黃金製品進出口准許證“一批一證”指的是一個准許證只允許在海關履行一個批次的報關手續。而“非一批一證”准許證指的是在有效期內、不超過規定數量和批次的情況下,可在試點海關多次報關,簡化了黃金及黃金製品進出口業務頻繁的企業的報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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