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5月24日電/5月24日出版的《人民日報》於第三版用半版篇幅刊登文章《中國擁有南海諸島主權的歷史事實無可爭辯》,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邊疆研究所研究員李國強。全文如下:
早在2000多年前的秦漢時期,中國人民已經開始在南海航行和生產活動,不僅首先發現南海諸島,並對南海有了初步認識。東漢楊孚《異物志》記載:“漲海崎頭,水淺而多磁石。”“崎頭”即我國古人對南海礁嶼和淺灘的稱呼;而“漲海”即我國古代對南海最早的稱謂。
隋唐時期分別以七洲洋、珊瑚洲、焦石山、象石等指稱南海海域或島礁,儘管名稱不盡相同,但表明隨著我國人民在南海活動的增加,對南海的認知程度逐步加深並趨向了具體化。
至宋代,南海諸島和南海海域已經成為我國人民日常生產生活的家園,不僅以“石塘”“長沙”對南海不同島礁和不同海域清晰地加以區別和命名,而且將南海諸島納入了版圖。目前所見把南海島礁命名為“石塘”的最早史籍,是宋代文獻《宋會要》,成書於13世紀初的《瓊管志》一書則首次將南海島礁分別稱為“千里長沙”“萬里石塘”。由此至明清兩代,“石塘”“長沙”作為我國南海諸島的通用名,而被廣泛使用,並見諸各類歷史文獻和輿圖。
我國政府對南海諸島的管轄從唐宋開始漸趨展開。趙汝適《諸蕃志》中記載,在唐代南海諸島隸屬於海南四州軍。宋代沿襲唐代設置,南海諸島仍屬於廣南西路瓊管吉陽軍的管轄範圍,標誌著中國政府將南海諸島納入版圖、設置行政建制初現端倪。
設立“水師”,納入海防,則是中國政府對南海實施管轄的又一個重要方式。據成書於1040年的我國第一部官修兵書《武經總要》記載,宋太祖在907年建立了巡海水師,巡管南海海面。
明清時期,對南海諸島的經營開發和管轄有了進一步發展。目前所見《更路簿》有數十種抄本,這一珍貴的文獻,真實記錄了我國漁民從海南文昌清瀾港、瓊海潭門港等地出發,前往西沙、南沙海域的情況,其中記錄生產作業線大約200條,漁民給西沙、南沙島礁命名的地名大約120個,充分說明我國人民經營開發的範圍完全涵蓋了今天南海諸島中的主要島礁和海域,西沙和南沙海域是我國人民世世代代生產經營的傳統漁場,足以表明中國在南海享有歷史性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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