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轉,還是不流轉?實在政策扶持新型主體;發展托管、代種帶動普通農戶,也能實現規模經營
土地流轉遇冷,以後是流轉好,還是不流轉好?
羅鵬認為,土地流轉要順其自然,要適度,與農村勞動力的非農轉移就業相適應。到底多大規模算“適度”?縣裡做過調查,龍頭企業、合作社經營規模500—1000畝最理想。
“實現適度規模經營,不只是土地流轉一種方式。”羅鵬說,現在看,依托社會化服務體系,采取土地托管、代種等方式,也可以帶動廣大普通農戶,既能發揮一家一戶的“精耕細作”,也能實現規模化、專業化生產,是今後的一個發展方向。
在糧食價格市場化改革過程中,解決“誰來種地”問題,根本上要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扶持合作社、種糧大戶等新型經營主體發展壯大。
政策扶一把,還需要新型主體面向市場想辦法。規模種糧怎麼掙錢?去年玉米價格下跌,章丘市宋家埠村宋世連幾乎沒什麼影響。“我們全部以青儲玉米賣給了養殖場,每畝產出3噸半,一噸賣到475元,綜合下來一畝地能賺1200元。”
轉變規模經營的組織方式,世紀富合作社托管了700畝土地,統一供種、統一管理,“最大的好處是,地還是農民自己的,合作社收服務費,不用再擔那麼大的租金壓力了。”趙國換說。
讓農業成為有奔頭的產業,讓農民成為體面的職業,“誰來種地”的難題才能找到答案。(微信公衆號 “人民日報經濟社會”首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