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5月31日電(實習記者 馬逸群編譯報道)設在海牙的常設仲裁法院即將宣佈對南海爭端的仲裁結果。《國家利益》刊登澳洲學者格雷格·雷蒙德(Greg Raymond)文章,聲稱將中國拒不接受南海仲裁的案例提交聯合國安理會進行討論,同時,要對中國施加外交壓力,迫使中國接受“基於規則的國際秩序”。
全文編譯如下:
種種跡象表明中國不會接受常設仲裁法院對南海爭端的仲裁結果。
菲律賓辯稱,中國在南海勘探資源,卻不允許菲律賓共同參與開發,違背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倘若中國不接受常設仲裁法院結果,繼續堅持南海九段線劃界,那麼國際社會應如何加以應對呢?
海牙的常設仲裁法院(PCA)權力不及聯合國國際法院(ICJ),後者有著聯合國憲章第九十四條支持:
“遇有一造不履行依法院判決應負之義務時,他造得向安全理事會申訴。安全理事會如認為必要時,得作成建議或決定應采辦法,以執行判決。”
但藐視海牙法院的裁決依然是重大問題,這基本等於輕視國際法。一旦這種情況發生,就應該尋求聯合國安理會討論如何解決問題。安理會成員國可以認定,拒絕常設仲裁法院裁決結果的行為嚴重破壞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公信力,鑒於南海問題是一場爭端,造成了國際摩擦,因而聯合國安理會就要負起責任。當然,中國、可能還有俄羅斯會阻止安理會討論此事,那麼其他安理會成員國會持何種立場呢?
至少美英兩大常任理事國立場鮮明。儘管美國沒有批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但奧巴馬一向強調要尊重常設仲裁法院的判決;英國首相卡梅倫最近剛剛表態希望中國尊重仲裁結果;法國人的立場則耐人尋味,法國和歐盟其他國家呼籲用國際法解決南海爭端,但他們卻不願意直接譴責中國的行為。正如2013年中國宣佈在東海劃定防空識別區時,法國反應也頗為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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