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一拆了之”?
在對“毒跑道”處理尚未有定論的情況下,部分建有塑膠跑道的學校已開始緊急拆除跑道,此外,全國還有不少涉事“毒跑道”處於停用狀態。對此專家認為,處理“毒跑道”不應簡單地“一拆了之”,必須從制度層面杜絕此類事情發生。
餘若禎說,應先對是否有必要拆除進行檢測、評估,拆除前充分論證後續整改方案。那些已著手拆除跑道的學校,拆除過程中還需警惕“污染物遷移和擴散”,把跑道表面的塑膠層拆掉後,暴露出來的瀝青和表層土同樣可能含有化學污染物。
她建議,可對疑似“毒跑道”的涉事承建記錄進行封存。然後根據建設用料所包含的化學物質列出一個化學品清單,由環保部門對清單上的化學品成分進行危害鑒別,作為今後制定相關法律和環保標準的依據。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院長薛瀾認為,從長遠來看,除了完善立法和加強政府監管,還應強調企業和社會的責任。
薛瀾說,在安全環保方面,企業必須負起責任。企業對自己產品的環境影響等利弊最為了解,應保證自己的產品無害,這不是指產品只簡單符合國家規定,而是企業在進行技術創新的時候,要保證危害最小、收益最大。在監管環節,應保證顧客和用戶等社會力量對違反國家標準、有害的產品有舉報渠道,舉報後有部門真正去取證並採取相關法律措施。
立法難點在哪?
針對“毒跑道”事發後暴露的相關標準缺失,一些地方已經出台或正準備制定地方標準。專家認為,雖然標準的修訂很必要,但也不可操之過急,應由國家部門統一協調,並以科學性和專業性作為支撐。
仍以TDI單體為例,深圳市的《合成材料運動場地面層品質控制標準》中規定它在預製橡膠捲材、塊材或橡膠類防滑、填充顆粒中的限量為200毫克/千克。餘若禎說,實際上TDI毒性很高,動物實驗顯示,這種化合物的大鼠4小時吸入暴露“半數致死濃度”僅為13.9ppm(1ppm為百萬分之一)。美國加利福尼亞州今年3月發佈的空氣中急性參考暴露水準為2微克/立方米,短期暴露在這一濃度下就會有明顯的呼吸道不適。因此安全的材料限量標準還需進一步研究。
那麼,能否對發達國家現有的標準採取“拿來主義”呢?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所長高世楫說,其他工業化國家的標準是經過上百年的時間積累起來的,雖然等效採用很便利,但中國的環境安全,氣候地理條件和人口有自己的特點,不能照搬,需要由專業化的隊伍自主制定。
埃琳·瑞安教授表示,中國的一切都還在發展之中,法律也還需要進一步完善,相關標準需要細化。她不擔心中國相關科學的進步,因為中國科研已經做得很好,問題可能在於如何將科學與法律更好地結合。她說:“我們已經看到了中國環境治理的決心和一些積極案例,相信中國能夠很好地解決這些問題。中國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在這方面已經釋放了積極信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