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政策規定模糊、維權難。記者了解到,對於售樓、快遞等一些半室內半室外的工作人員如何發高溫津貼,不少地方沒有明確規定。記者採訪一些地方的人社部門,其答覆並不統一:有的表示,能夠享受全額高溫津貼;有的表示,只能靠企業自己定,如果有糾紛再進行仲裁,“政策沒有規定得這麼細”。
三是對企業約束不足,發不發“全憑良心”。雖然不少職工知道自己應該有高溫津貼,但許多人不願意申訴。長春一位駕校教練說:“不給又有什麼辦法,總不能因為沒有津貼就辭職不幹了,何苦一個人強出頭。”記者採訪的部分環衛工也表示,沒人去投訴,“大家聊天時說到這事,也就是說說而已”。
織密“保障網”落實“清涼錢”“清涼權”
專家認為,應通過政府、企業、職工及社會組織多方共同努力,為高溫下的勞動者權益織密“保障網”。
山東大學社會學教授王忠武說,政府相關部門應不斷完善細化法規政策並加大宣傳力度,這樣一是可以讓企業知道哪些高溫津貼必須發,二是可以讓職工了解自己應有的權益,對企業違規行為“說不”。
部分專家認為,雖然各地出台了關於高溫津貼的相關規定,但落實力度有待加強。“應加大抽查力度,對沒有落實高溫津貼相關規定的用人單位給予嚴格處罰,並公示曝光;嚴重的應列入誠信黑名單,從而起到警示作用。”王忠武說。
吉林大學哲學社會學院社會學系田毅鵬建議,工會、婦委會等組織應在維護職工權益方面加強作為,以解決單個職工高溫津貼“敢怒不敢言”的問題。
在落實高溫津貼保障勞動者“清涼錢”的同時,部分專家認為,還應該注重落實國家關於高溫作業時間等相關規定,給予勞動者“清涼權”,從根本上減少高溫作業對勞動者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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