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選人的標準,陳興指首要條件是有一定的粉絲基礎,至少要三十萬以上粉絲;其次,必須通過簽約前的觀察期,以避免對方是靠“水軍”支撐粉絲。
在簽約後,公司會安排團隊為對方粉絲進行大數據分析,了解他們的年齡層、消費力,從而針對性為“網紅”設計服裝及未來將推出的產品。陳興指“網紅”所發的微博全為團隊指導,是精心製作的“劇本”。
陳表示幫網紅“吸粉”的階段最為困難,粉絲數目要升五十萬,可能需要整一年的時間,過程中又要以送小禮物、經常更新微博等方式與現有粉絲互動。
為了營造“網紅”的形象,孵化公司都會為其配備至少十人的標準團隊,當中包括服裝主管、設計師、化妝師、攝影師、新媒體運營等人員,一年至少要投入一百萬元的成本。故大部分公司都以三個月作培養期,萬一未能獲利,就會將該網紅放棄。
(來源:參考消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