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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動物保護法三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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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RNTT.com
2016-06-28 10: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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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東紅:有人把野生動物當寵物養也應禁止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程東紅介紹,草案第27條明確“禁止出售、購買、利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程東紅建議在“利用”後加上“和持有”。“有些人把野生動物作為寵物,不是出售,也不是購買,也不是利用,就是個人作為寵物的持有,這也和保護野生動物的宗旨是相矛盾的,建議在‘利用’後加上‘和持有’。”
(來源:人民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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