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30日電/6月28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這是繼去年修改修訂《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之後,我們黨制定的又一部重要黨內法規,它進一步扎緊了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籠子,釋放出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
中國共產黨肩負著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歷史使命,同時也面臨著“四大考驗”“四種危險”。完成歷史使命,戰勝風險挑戰,必須管好黨、治好黨,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緊緊抓住治國理政的關鍵,把全面從嚴治黨納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內容,正風肅紀,反腐懲惡,推動形成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黨風政風為之一新,黨心民心為之大振。“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義是最強的力量。”全面從嚴治黨的實踐,試出了人心向背,奠定了廣泛和堅實的政治基礎和群眾基礎。只要我們管黨治黨不放鬆、正風肅紀不停步、反腐懲惡不手軟,就一定能贏得這場輸不起也決不能輸的鬥爭。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治制。”制度治黨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題中應有之義。建設好、管理好一個有430多萬個黨組織、8700多萬名黨員的執政黨,離開制度是根本不可能的。“解決從嚴治黨問題,最根本的是嚴格遵循執政黨建設規律進行制度建設,不斷增強黨內生活和黨的建設制度的嚴密性和科學性”“要把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作為事關黨長期執政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大戰略任務,加快構建以黨章為根本、若干配套黨內法規為支撐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全面從嚴治黨,關鍵是要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緊密結合,全方位扎緊制度籠子,更多用制度治黨、管權、治吏”……習近平總書記的一系列重要論述,深刻闡明了制度治黨的重要意義和方法路徑,廓清了一系列事關根本的重大問題和根本關係,為新形勢下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提供了根本遵循。
建黨95年來,我們黨在制度建黨和制度治黨上積累了豐富的經驗教訓。以黨章為根本的黨內法規,為中國共產黨領航中國不斷取得一個又一個勝利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隨著世情、國情、黨情發生深刻變化,黨內法規也出現了一些不配套、不適應、不協調、不銜接、不一致的現象。比如,在某些領域和某些方面,制度滯後於實踐發展和形勢需要;有些制度過於抽象籠統,缺乏具體的實施細則和可操作性的規定;還有些黨內法規制度公信力、約束力弱化,甚至淪為擺設。這些都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短板,必須盡快補齊。正因為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三年多來我們黨的制度建設取得了巨大進展。截至目前,中央已經出台或修訂的黨內法規共54部,包括黨章1部、準則1部、條例8部、規則6部、規定21部、辦法9部、細則8部,超過現行150多部中央黨內法規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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