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5日電/人行道被各種設施占道,行人不得不側身而過的情況將有望改善。7月5日,記者從北京市市政市容委獲悉,首次發布的“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設置與管理規範”新地方標準要求,人行道上的設施將“瘦身”,便道必須留出至少2米以上的寬度供人通行。
人行便道通行寬度至少2米
市市政市容委景觀處副處長陳龍介紹,此前的標準僅規定人行便道上設施的占地面積。新標準還加入便道剩餘寬度的額外要求。保證道路至少剩餘2米以上的寬度,以便於市民出行,不能阻礙行人通行。
此外,原本便道如果本身的寬度就不足2米,則不允許在這樣的便道上設置任何設施。
除便道寬度外,新標準還對電話亭、報刊亭等公共服務設施做出調整。
一公里設一個公用電話亭
按照規範的新要求,公用電話亭由過去路側500米設置一個,變成路側1000米設置一個。
此外,部分地區將禁設電話亭,如:人行天橋、人行地道出入口、軌道交通出入口、公交車站兩側20米範圍內。部分地區如臨近火車站、商業集中區、長途汽車站等人流密集區的路側帶上,則可適當增加話機數量。
陳龍解釋,隨著手機的普及,電話亭的作用正在逐漸弱化,因此需要降低電話亭的密度。但是,電話亭作為一個基礎設施,仍必不可少。“如遇手機故障無法通話等特殊情況。
報刊亭瘦身近半 禁止店外經營
根據新規範,報刊亭也將大面積瘦身,縮小將盡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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