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網絡圖) |
中評社北京7月7日電/近日,各地陸續公布了2015年度社會平均工資,並以此為標準上調了五項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數。有媒體報道,這麼多企業的職工反映“本人工資沒有漲,但繳費漲了許多。”對此,7月7日,人社部公布了該部相關負責人解釋:大多數職工是按本人工資作為基數繳納社會保險費,只有少數收入偏低的職工和少數收入偏高的職工,繳費基數不是本人工資。
該負責人解釋稱,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繳納社保費的基數是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職工繳費的基數是自己的工資,在實際操作中,本人工資一般是指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當本人月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月平均工資60%的,則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費;超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繳費,超過部分不記入繳費工資基數,也不記入計發養老金的基數。
以北京為例,北京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失業保險的職工繳費基數下限,按照平均工資的40%確定,那麼社保繳費基數的下限則由原來的2585元增加到2834元,增加了249元。即,如果一名企業員工的實際收入水平低於2834元,則要按2834元為基數繳納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
算一筆賬,如果一個職工月薪一直為2800元,那麼該職工在實際工資未變的情況下,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的繳費基數增加了249元。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費率為8%,失業保險的個人費率為0.2%;這兩項社保,該職工要增加個人繳費20多元。
不過,人社部的這位負責人也表示,社會平均工資的60%,是一個地方大多數勞動者能夠達到的。特別是近年來“招工難”現象出現,各地工資水平較低的農民工等群體,其工資增速反而保持了較快的水平。因此,多數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員工,是按照本人實際工資繳納社保的。
此外,為什麼工資偏高的要按低於本人工資的基數繳費?這位負責人表示,這主要是統籌考慮了參保者退休後的待遇。社會保險本身有調節收入差距、促進公平的功能,養老待遇不宜差別過大。在規定了繳費下限和上限後,參保者在達到退休年齡後,如果其繳費工資長期低於職工平均工資的,則其養老金水平仍然較低,但其個人實際替代率(退休時的養老金領取水平與本人退休前工資收入的比率)將高於整個制度的目標替代率;如果其繳費工資長期高於職工平均工資,其養老金絕對水平高一些,但其個人實際替代率會低於目標替代率。
(來源:新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