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規範
聽其言,更要觀其行
什麼場合容易說錯話?什麼“錯話”說得最多?……翻開寧波繪制的這本《機關黨員幹部負面言行提醒本》,60餘項負面言語、負面行為涵蓋了政治規矩、工作作風、群眾紀律、生活作風、學風等五個方面。
寧波市委組織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將負面言行以清單方式列出,並在一定範圍內進行公示公議,目的就是要讓負面言行亮醜現形,人戒人畏,讓黨員幹部對鏡“正衣冠”,相互提醒,反省自省個人思想境界、素質能力和作風形象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事實上,列出負面言行清單不只是向黨員幹部亮出了“紅燈”,一旦“越位”還有可能領到“紅牌”。
目前,寧波市組織部門已建立了負面言行提醒整改監督、考核評議機制。對出現負面言行情形的,由各地各單位負責人以逐級提醒、逐級約談等形式進行警示,對《機關黨員幹部負面言行提醒本》執行情況進行季度評議,年底結合黨員“鋒領指數”考評等形式進行群眾滿意度量化測評,同時將負面言行記錄考核融入日常考核機制,並與崗位適應性評估、個人年終考核和幹部退出機制等相結合。
不僅在寧波,浙江省多地其實都有對黨員幹部不合適言行進行約束的探索。
嘉善縣針對鎮村幹部出台了86條負面言行清單,通過鎮村黨務公開欄公開,縣、鎮兩級紀委公布舉報電話、設置舉報箱等方式,全面接受群眾的監督、舉報。嘉善縣紀委負責人說,對發生“負面清單”中所列言行造成不良影響的,一經查實,將記入幹部履職表現,並根據情節輕重,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分類從嚴處理。同時,對發生的“負面言行”實行責任“雙究”,既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追究相關領導責任。
紹興柯橋區則要求村幹部每半年接受黨員群眾評議負面言行,評議結果與村幹部崗位適應性評估和個人年終報酬相掛鈎,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處罰,嚴重的將罷免職務。
在舟山市,部分已出台負面言行清單的街道鄉鎮,為了進一步拓寬群眾監督渠道,還特別邀請威信高、情況熟的老幹部、老黨員、群眾代表等擔任義務監督員和負面言行“觀察員”,以隨機抽查、突擊檢查等形式,動態跟蹤督查幹部日常言行表現,檢查情況與個人年終績效考核掛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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