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0日電/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近日聯合下發通知,寧夏社會保險費率將實施階段性降低。
根據相關通知精神,從2016年5月1日起,寧夏全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由20%降至19%;失業保險總費率由2%降至1.5%,其中單位繳費由1.3%降至1%、個人繳費由0.7%降至0.5%。
調整時限方面,寧夏規定降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失業保險費率執行時間為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寧夏要求各地嚴格按照政策規定,加大社會保險基金徵繳力度,確保應收盡收,不斷提高基金支撐能力,切實保障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標準不降低和按時足額支付。
(來源:新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