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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長庚、連玉蘋、吳中書、劉武雄(左起)。(中評社 戴祺修攝) |
中評社台北7月13日電(記者 戴祺修)台塑投資新台幣3千多萬元的河靜鋼鐵廠被指控排放毒污廢水被越南政府要求賠償5億美元,台灣“經濟部”投資業務處處長連玉蘋表示,政府已在第一時間提供台塑必要的協助並尊重台塑最終的決定,但企業海外投資尊重當地法規是第一要務,若沒有法治概念將影響後續投資狀態。
連玉蘋12日出席中經院主辦“後2015年東協經濟整合之新局”國際研討會回應現場提問時題表示,企業在海外投資最重要的就是遵守當地法規,當前國際趨勢強調海外投資跟地主國的關係,像是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就希望各個國家都能訂出標準,讓投資者能在法規、社會企業責任等都能夠有依循的標準。
在回應投資人治國家的風險時,連玉蘋認為企業決定海外投資後,企業都就應該研究當地法規並把法治概念放在第一位,過去在投資中國大陸常說的“有關係就是沒關係”是錯誤的概念,若是沒有把法治概念放在第一位,反倒是一直想靠關係,恐怕會影響到企業後續的投資狀態。
連玉蘋說,對於河靜鋼鐵廠的個案,“經濟部”不便替越南發言,同時也尊重台塑的決議,他持續說其實四月發生魚群大量死亡的事件後,政府第一時間就緊急請駐越代表處緊急聯繫越南外交部、環境資源部等相關單位,希望保障台商的人身財產安全以及保證調查的公平與透明性。
她表示,越鋼事件發生後,越南政府第一時間召集國際專家組成專案小組進行調查,在調查報告在六月底出爐後,政府也協助台塑在與越南政府協商時提供行政協調與聯繫,但不管投資人在協商的過程中是否有受到不公平對待,依照投保協議或是投資國際規範的標準作業程序,都是需要由投資方進行具體主張後,政府才能協助投資方進行仲裁或是行政救濟。
連玉蘋最後重申,在越鋼廠案例中,政府第一時間保障台商的人身財產安全、提供協商過程中必要的協助,但最後還是尊重台塑的決定。對於現在已經在越南投資以及未來有意願去越南的台商,政府將會持續強化台越雙方經貿與官方的來往,並繼續作為台商投資佈局最堅實的後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