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
27人被追責或立案偵查
7月11日下午,經長沙市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對相關責任單位和個人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周志凱作為岳麓區區委書記,主持岳麓區黨委全面工作,對城中村改造工作督促指導不力;較長時間內沒有理順項目指揮部職能職責,項目指揮部工作流於形式;對麻痹大意、狀態不佳的基層幹部教育不夠、警醒不夠,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根據2016年《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五條的規定,省紀委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劉匯作為岳麓區區委副書記、區長,主持岳麓區政府全面工作,未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對轄區內職能部門和管理單位履職情況督促檢查不到位,較長時間內沒有理順、明晰項目指揮部職能職責,導致項目指揮部工作開展不力,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二十條第四款的規定,省監察廳給予其行政記大過處分。
對聯點觀沙嶺街道的岳麓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賀赤興給予黨內警告處分,主管徵地徵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岳麓區委常委、副區長蔡鋒給予行政記過處分,觀沙嶺街道集體土地拆遷指揮部指揮長、觀沙嶺街道聯點領導、岳麓區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曾躍平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主管城中村改造的岳麓區副區長李舜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觀沙嶺街道黨工委書記厲軍,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陳建新,黨工委副書記、政協聯絡處主任任億文,辦事處副主任潘多,辦事處工作人員朱建群,茶子山村黨支部書記萬智、村委會主任段慶等7人涉嫌瀆職(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犯罪已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並在司法機關結論作出後給予黨紀政紀處分。街道、村其他相關責任人員7人被處以留黨察看、行政撤職處分等黨紀政紀處分。樊梓祥等4名現場工作人員,涉嫌過失致人死亡被公安機關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岳麓公安分局副局長劉一斌、觀沙嶺派出所所長劉繼紅、觀沙嶺派出所中隊指導員葉新友,履職不到位,分別給予行政警告、行政警告、行政記過處分。
>>反應
家屬要求嚴懲直接責任人
7月12日晚,龔雪輝的大兒子楊君在接受京華時報記者採訪時,要求嚴懲村支書萬智等直接責任人。
楊君稱,6月15日晚,村支書萬智帶領村委會其他領導到他們家時,他已多次告訴萬智等人,其母親因天氣、自身身體及拆遷問題等原因,身體不舒服,精神狀態也不好,希望能緩兩天再說,但萬智等人仍然在次日早上實施強拆。當天他們發現母親不見了之後,曾多次找萬智要求清理廢墟尋找,均遭拒絕。
同時,楊君還要求嚴懲6月16日早上進入房屋清查的工作人員。
(來源:京華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