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4日電/記者從廣西柳州檢方了解到,鹿寨縣法院日前公開開庭審理了鹿寨縣教育局原局長劉湘文涉嫌受賄一案,劉湘文涉嫌受賄金額高達550多萬元。
鹿寨縣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劉湘文先後利用擔任鹿寨縣教育局局長、鹿寨縣興鹿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縣職教中心主任的職務便利,受賄共計折合人民幣558.16萬元,數額特別巨大。
公訴機關稱,劉湘文多次收受承接縣教育集中區安置房工程、縣教育集中區特殊學校及道路給排水工程、縣教育集中區熱水系統工程、經營教學儀器的多個老板送給的“好處費”。其行為觸犯了刑法,應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被告人劉湘文在最後陳述時表示,由於自己信念缺失、放鬆對自身的要求、法律意識淡薄,最終導致走上犯罪道路,愧對黨和國家對自己多年的培養。他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提出異議,當庭表示認罪服法。
(來源:新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