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6日電/日前,浙江省紀委通報了11起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分別是:
杭州市餘杭區星橋街道城市管理服務中心原主任夏建華受賄、濫用職權受到開除公職處分,並被司法機關判處有期徒刑。
寧波市江北區莊橋街道童家村黨支部原書記、經濟合作社原董事長陳龍受賄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樂清市北白象鎮後西岑村村委會原主任徐勝利挪用村集體資金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司法機關判處有期徒刑。
湖州市南潯區千金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原檢疫人員徐友根徇私舞弊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司法機關判處拘役。
平湖市環保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毛小弟受賄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嵊州市溫泉旅遊度假區藏崗村黨支部原書記、村經濟合作社社管會原主任樓員良受賄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司法機關判處有期徒刑。
蘭溪市柏社鄉屠宅村黨支部原書記、村經濟合作社原社長屠秋良侵占村集體資金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衢州市柯城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工作人員毛凌勇受賄、濫用職權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司法機關判處有期徒刑。
舟山市嵊泗縣黃龍鄉北港社區原主任、副書記邵永康騙取油補資金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司法機關判處有期徒刑。
台州市仙居縣水利局黨組原書記沈西紅私分涉農補助資金、瀆職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麗水市景寧佘族自治縣景南鄉忠溪村黨支部原書記徐衛中受賄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司法機關判處有期徒刑。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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