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6日電/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首次在全國範圍內公開招投標、選定第三方組成專家團隊起草的南京住宅物業管理條例本月起正式實施,該條例以六項“全國首創”,著力破解住宅物業管理難題。
這個條例是首部由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的民生類法規——《南京市住宅物業管理條例》。在起草過程中,三次徵求意見覆蓋所有市人大代表、區鎮街人大以及物業小區;充分吸納業主、物業公司、建設單位、專營公司、政府相關部門等利益主體全程參與立法。和網民開展的在線交流、網上問卷調查,關注人群有60多萬。
為何要制定這個條例?南京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陳紹澤說,南京的住宅物業投訴數量,列政府12345熱線的前三名,去年有3萬多,今年上半年有2.6萬件。住宅物業是矛盾最多,民生的重大問題。所以把住宅物業單獨立法,是想通過立法,來解決老百姓身邊的事情,把這些矛盾納入到法制化軌道來解決。
這個條例強調問題導向,強調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在調研中,梳理出各方關心的12類問題。先後征集到市民提出的各類意見、建議3400多條,相關內容50多萬字。
有關方面介紹說,這個條例有8個方面的創新,除了有兩個方面是在外地的基礎上進行完善以外,有6個方面是全國首創的。
比如,房屋維修資金申請條件多、期限長,過去要兩個三分之二,面積和人數都達到三分之二。實際上就難以使用。群眾對此意見較大,條例專門設計了“綠色快速通道”。規定若發生危及人身安全,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等可以向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部門申請應急使用維修資金。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應急使用書面申請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還有,設立物業保修金制。一般住宅的報質期是5年,調查發現,很多矛盾是住宅質量引起的,業主因此拒交物業費。但是有的小區,移交給業主後建設公司就散了,找不到了。現在規定建設單位要交納建安成本的2%,作為物業保修金。這個條例原來規定不交物業費要納入征信系統,曾經引起較大反響。現在在聽取業主意見後規定:在法院判決或仲裁後仍不交物業費的,才納入個人征信系統。
(來源:央廣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