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9日電/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
《條例》以黨章為根本遵循,聚焦全面從嚴治黨,突出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著力解決一些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鬆弛、不擔當、不負責等突出問題,體現了黨的十八大以來管黨治黨理論和實踐創新成果,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利器和制度遵循,對於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實現黨的歷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如同任何黨的法紀法規一樣,《條例》的關鍵在於執行,不折不扣地執行才能使黨的各項紀律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治國理政的一個顯著特點是:執行重於一切。關於這一點,習近平總書記曾經多次發表過重要講話。2013年1月,總書記在十八屆中紀委二次全會上指出,在指導思想和路線方針政策以及關係全局的重大原則問題上,全黨必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決不允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決不允許在貫徹執行中央決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選擇、搞變通。2014年1月,總書記在十八屆中紀委三次全會上指出,遵守黨的紀律是無條件的,要說到做到,有紀必執,有違必查,不能把紀律作為一個軟約束或是束之高閣的一紙空文。2014年10月,總書記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上指出,堅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執行制度沒有例外,不留“暗門”、不開“天窗”,使制度成為硬約束而不是橡皮筋。2015年6月,總書記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體學習時強調,貫徹執行法規制度關鍵在真抓,靠的是嚴管。加強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必須一手抓制定完善,一手抓貫徹執行。
“三分戰略,七分執行。”三年多來,正是得益於習近平總書記“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剛性執行能力,我國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以及黨的建設取得了一系列令世界為之矚目的發展新成就。
制度的生命在於執行,執行離不開責任擔當。《條例》頒布之後,決不能只是墻上掛掛、嘴上說說,而必須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寸不讓。我們必須遵從習近平總書記的指示,執行黨的紀律不能有任何含糊,不僅要嚴格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還要嚴格執行黨的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黨紀黨規決不能成為“紙老虎”“稻草人”。實踐證明,哪個地區、哪個部門有一個敢於擔當、勇於負責的黨組織,黨的領導、黨的建設、管黨治黨就會堅強有力,就能聯繫本地區本部門實際,真正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落到實處。必須明確,黨的領導是具體的不是抽象的,“領”就是率先垂範、引領示範,“導”就是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條例》能否達成制度設計的初衷,關鍵就在於我們的各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敢不敢較真、有沒有戰鬥力,在於我們的各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能不能把自己擺進去,緊密聯繫思想和工作實際,以眼裡不揉沙子的認真勁兒,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
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方面,是新形勢下進行具有許多新的歷史特點的偉大鬥爭的重要內容,是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重要保證。在《條例》面前,我們要牢固樹立法治意識、制度意識、紀律意識,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衛制度的良好氛圍,堅持法規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規制度沒有特權、執行法規制度沒有例外。要加大貫徹執行力度,讓鐵規發力、讓禁令生威,確保各項法規制度落地生根。要加強監督檢查,落實監督制度,用監督傳遞壓力,用壓力推動落實,對違規違紀、破壞法規制度踩“紅線”、越“底線”、闖“雷區”的,要堅決嚴肅查處,不以權勢大而破規,不以問題小而姑息,不以違者眾而放任,堅決防止“破窗效應”。總之,通過嚴肅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領導責任,讓《條例》的震懾力量在全面從嚴治黨的偉大進程中得到充分釋放。
廣東廣大黨員和黨員領導幹部務必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自覺同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抓好《條例》的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緊密密切聯繫自身實際,持之以恒抓好幹部隊伍建設,強化日常監管,使各級幹部始終做到忠誠、乾淨、擔當,不斷夯實黨的執政基礎,為實現“三個定位、兩個率先”,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來源:南方日報) |